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6-06-09
立身以立学为先,立学以诚信为本。高考在即,我们向全体大学生发出诚信倡议:不仅要守住底线,更要管住 “指尖”,远离替考、泄题、作弊相关各类灰色交易。摒弃小利诱惑,不做破坏考试公平的帮凶,珍视学籍与个人征信,恪守法律准则,以诚立身,共护高考公平!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84条之一: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、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、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的,均处拘役或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84条之一
注:2021年,法律出版社,全1册
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第12条:在校学生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,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直至开除学籍。
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第12条
注:2012年,教育部规章单行本(高等教育出版社),无分卷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:在网络上发布、传播虚假试题信息,恶意编造“泄题”“内幕”等谣言,扰乱考试秩序,轻则行政拘留,重则构成寻衅滋事罪,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+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93条(造谣寻衅相关)
注:2021年,法律出版社,全1册
1.“李鬼”终难变“李逵”,以身试法不可行
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专业统考中,两名“助考”中介人员找了一名大学生,为一名考生进行替考,被警方抓获。两名组织考试作弊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和3年2个月;替考大学生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,缓刑1年。
法规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明确规定,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“组织作弊的”“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”,都属于违法行为。
2.“占坑帖”当噱头博眼球,涉考“恶作剧”不可碰
2023年高考数学科目考试结束后,有辅导机构及部分网民发布部分试卷图片,自称“考前押中试题”,被疑泄露试题。经公安机关侦查,查明系恶意编辑“占坑帖”。其考前在有关平台发布无关帖子占位,考后再用试卷内容替换原有内容,帖子时间仍显示为开考前,造成疑似考前泄题的假象。
提醒:律师和专家提醒,如果考生恶意发布此类信息,除违反了考试纪律之外,还涉嫌违法,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。如果培训机构或其他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发布“占坑帖”的方式,虚构考前能获得试题或者“押中真题”的信息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,则涉嫌构成诈骗罪。考生切勿为了娱乐他人,最后“愚了”自己。
3.倡议
· 不替考:拒绝任何形式的替考请求,不因“人情”越过法律红线;
· 不玩梗:不在朋友圈、微博、抖音等平台发布涉考“玩笑”、恶搞段子或调侃言论;
· 不传谣: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高考相关信息;
·不添乱:不在考点周边逗留、喧哗,为考生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。
诚信是立身之本、治学之基,更是当代学子不可或缺的品格底色。再次倡议广大在校大学生珍视学籍前程、严守法纪底线,坚守青年初心与道义,以端正学风涵养优良品行,用踏实耕耘积淀学识本领。同时祝愿高考考生,不负耕耘,旗开得胜,乘风破浪,金榜题名,奔赴属于自己的锦绣前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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